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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旅游安全常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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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、入住饭店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、有毒物品等违禁物品。
12、饭店发生火警时,切勿使用电梯,应迅速从最近的安全通道撤离。逃生时,用湿毛巾捂住口鼻,并匍匐前进,以免吸进浓烟。
13、在游程中应记住下榻的饭店名称和电话,以及乘坐的旅游车车牌号码,乘车乘船忌争先恐后。
14、从事水上娱乐项目活动,应穿戴救生衣或其他救生装备。
15、参加漂流、探险、蹦极、登山、缆车等危险性较大的旅游项目时,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注意事项。患有精神病、心脏病、高血压、痴呆症等病症的患者以及孕妇、老人、小孩或残疾人等不宜参加与身体状况不相适应的旅游项目。
16、外出旅游时遇雨天、山路、险坡等应注意行路安全。
17、景区(点)游玩时,应严格遵守景区(点)设置的安全提示和警示。
18、旅途购买食品时应注意食品卫生,防止发生旅途腹泻等疾病。
19、外出旅游发生意外安全事故,不要惊慌失措,应及时求助相关部门。
20、提倡文明旅游,注意自己言行举止,切忌惹事生非,提高自我保护意识。
21、外出旅游期间发生危险,应迅速向当地公安机关求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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